1、病因:心理疾病發病原因主要為環境因素,如超負荷的工作壓力、感情與家庭的變故等外界刺激,精神病的發病與生物、心理、社會等因素相互作用有關,生物因素包括遺傳、神經發育異常、感染等,如梅毒、HIV等病毒感染,心理、社會因素包括應激性生活事件、情緒狀態、社會階層、人際關系等;
2、臨床表現:心理疾病主要表現為抑郁、焦慮、失眠等,精神病可表現為感覺減退、感覺過敏、幻覺、幻聽等感知覺障礙,疾病還可伴有自知力障礙,精神病沒有對自己精神狀態的認識和判斷能力,不能認識到疾病表現,否認存在的精神問題,認為幻覺、妄想等癥狀都是現實;
3、治療和預后:心理疾病發作時主動尋求幫助,可進行藥物、心理治療,治療時間較短,效果較好,且不易復發。精神病發作期有傷人、自殺等風險,大部分患者拒絕治療,使用藥物、心理治療等方式進行治療,需長期按時按量服藥,防止疾病復發,治愈后需要進行生活技能的訓練、心理功能康復、藥物自我管理能力訓練、學習求助技能等康復訓練,幫助患者更好地生活、融入社會;
4、預防:保持樂觀心態、培養業余愛好、自我調節情緒,對心理疾病的預防有良好效果,精神病通過干預來預防疾病發生,如指征性預防干預、選擇性預防干預、一般性預防干預等,消除、減少病因,對疾病做到早發現、早診斷、早治療,防止復發。